启东出台十条规定 明确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处理办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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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再出重拳,整治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6月19日,启东市教育局发布通知,从10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处理办法。
2.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不得申评优秀教育人才、不得选调进城、不得提拔任用等。
3.三年内不得参加中、高考命题、学科质量检测命题,不得聘请其担任市学科中心组成员、骨干教师评选及学科竞赛的评委。
6.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的,由市局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撤销其荣誉称号,取消相关待遇。
8.对于学校(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与违规补课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先予以免职处理,后根据上述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9.对于不配合组织调查、隐瞒证据、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依据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0.中小学校是治理违规补课的责任主体,凡对教师违规补课行为整治不力,查实一起违规补课中同一学校教师在2人及以上或全年累计3人及以上的,取消校长、分管副校长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学校领导班子实行集体诫勉谈话。
近期,启东进一步加大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补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顶风违纪者,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已有多名教师被公开曝光通报。
2018年3月18日,启东百杏中学八(12)班数学教师姜鑫辉在绿城玫瑰园某室对其所任教的2名学生进行违规补课,受到严厉处罚。
2018年5月6日,启东南苑中学八(11)班英语教师季忠在碧桂园某室对其任教的20名学生进行违规补课,受到严厉处罚。
2018年5月19日,启东市开发区中学朱正英教师在富源小区对8名学生进行违规补课。另查证4名学生曾参加过朱正英组织的违规补课。
2018年5月26日,启东市惠和中学胡雷心教师在汇龙镇金恒花园对8名学生进行违规补课,受到严厉处罚。
2018年5月31日,市教育局督查组对长江中学教师金晶在汇龙镇长龙苑涉嫌补课问题进行现场查证。经核查,当日金晶对2名学生进行违规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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